2016/9/20
合肥市2014年第四届传统武术
比 赛 规 程
一、比赛日期:2014年5月24、25日。
二、比赛地点:合肥市体育馆(阜南路)
三、参赛单位:市武协各分会、各区、各晨练站点及社会武术爱好者
四、比赛项目:
1、个人项目:
各式太极拳、剑 (任选);
木兰(拳、剑、扇、其他器械 任选)
传统拳术(一类、二类、三类、四类 任选)
传统器械(单、双、软器械 任选)
各类对练项目
2、集体项目:
太极拳、剑 (任选)
木兰拳、剑、扇 (任选)
传统拳术
传统器械
健身气功
柔力球
五、报名与参赛办法:
(一)各参赛队可报不同年龄组运动员;可报领队一名,教练一名,队医一名(报名人数超过20名的运动队,可报持有二级以上,包括二级裁判资格的裁判员一名);运动员参加竞赛项目不限。同类拳种、器械集中编组;凡每一拳种、器械不足2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、器械类;每名参赛运动员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。
(二)各参赛队报集体项目可男女混编;每队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(每少1人扣1分)。
(三)参赛运动员必须热爱祖国,思想进步,遵守纪律,身体检查合格。报名时,运动员需提供健康证和人身意外保险单(协会可代办保险单;无健康证件代表队,个人参赛要签署安全责任声明)。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。
(四)运动员在比赛中无故弃权,将取消该单项比赛成绩。
(五)各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,参赛费每人每单项交50元人民币;集体项目每人每项交50元人民币。合肥市武术运动协会的会员享受40元一项;(凡集体项目的运动员参加单项比赛需另交单项参赛费)。
(六)分组
个人竞赛项目年龄分组:
A组:12周岁以下(含12周岁)
B组:13周岁至18周岁
C组:19周岁至39周岁
D组:40周岁至49周岁
E组:50周岁至59周岁
F组:60周岁至64周岁
G组:65周岁以上(含65岁)
集体项目年龄分组:
50周岁以下(不含50周岁)
50周岁以上(包含50周岁)
六、比赛办法:
(一)本次比赛设个人名次、集体名次。
(二)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2007年传统武术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(三)比赛时间:
1、传统拳术、器械和对练40秒—2分钟,自选木兰系列3—5分钟。
2、太极拳、木兰拳4—6分钟,太极、木兰器械3—4分钟,健身气功6分以内,柔力球3—5分钟(24式太极拳、木兰拳:运动员演练至4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;42式太极拳、健身气功,运动员演练至5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;太极、木兰器械、柔力球演练至3分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)。
3、集体项目40秒至6分钟,可以配乐(自备CD盘或音乐磁带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人声,并在领队,教练员联席会上将音乐伴奏带交编排记录处审查备用。
七、录取名次:
1、集体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,不足八队按实际参赛队伍录取,若得分相同则按并列录取。
2、个人竞赛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,参赛人不足八人则减一录取。若得分相同则按并列录取。
八、其 它:
1、领队会定于5月22日下午3:00召开,如有变动另行通知。
2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合肥市武术运动协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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